本文目录一览:
- 1、湖北经济学院在哪个区
- 2、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指的是什么
- 3、湖北经济法商学院教务系统怎么进
- 4、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务处电话
- 5、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电话是多少
- 6、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入口:http://jwc.hbue.edu.cn/
湖北经济学院在哪个区
一、湖北经济学院在哪个区 湖北经济学院是在武汉市江夏区,具体地址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该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组建,是湖北省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二、湖北经济学院简介
学校认真学习贯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厚德博学、经世济民”校训精神,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协同、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发展思路,聚焦聚力打造一流本科教育、聚焦聚力发展学术生产力、聚焦聚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聚焦聚力“三全育人”“五个思政”、聚焦聚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努力让学生获得更高质量学习经历,培养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的实践、实用、实干人才(以下简称“三有三实”人才)。
学科专业体系渐趋完善、优势初显。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日益完善。目前,建有现代服务业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4个省级重点学科,设有“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16个。学校开展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开设本科专业57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和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9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金融、会计、财税、法律、物流、旅游等学科专业比较优势明显。
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特色鲜明。学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着力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为学校赢得了良好办学声誉。现有在校本科生15699人、研究生503人。在湖北本科录取分数线连续多年位居省属高校前列,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自2012年招生以来有五年“招录比”居全省高校第一。
人才强校战略深入推进、成效显著。学校坚持引育并重、聚才兴业,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事业心强、充满活力、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003人,其中教授128人、副教授394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50.15%,拥有湖北省“*”学者5人,湖北产业教授4人,楚天学者15人。近年来,学校加强对台引才引智工作,已有全职台湾教师40名,得到国家和省对台工作机构和台湾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台办、国务院台办批准我校为“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点”,是我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
科研和社会服务协同推进、成果丰硕。学校坚持以理论研究为先导,应用研究为重点,聚焦现代服务业,重点在区域金融发展和金融安全、碳排放权交易、现代物流、水资源保护及立法等领域构建平台、培育成果,建成了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湖北分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7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科研平台3个、省委省政府改革智库2个。与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建立平台14个。现正在与荆州市、黄冈市等7个地市开展战略合作。近5年,承担国家自科、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课题103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37项,25份研究报告得到中央、省部级领导批示,一批研究成果直接转化为国家和地方政策法律、进入政府的规划和决策。
合作办学模式多元、开放共融。学校秉持开放办学理念,积极探索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格局,先后与美、英、法、德等1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40多所著名大学或教育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开展师生互访、科研合作、联合培养和保荐硕士等实质性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政府、行业和企业开展“六个共同”多元化深度合作,分别与多家知名企业联合创办了农银长江学院、中百藏龙学院、冷链物流研究院等校企合作平台,共建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基地149个,建成国家级实践基地1个,省级(示范)实习实训基地5个,创新了校政行企合作育人、合作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
今天,学校正以崭新的姿态,,紧紧抓住人才培养能力核心点,强化内涵建设,全面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湖北经济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湖北经济学院在安徽历年招生录取分数线【2013-】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王牌专业 比较好的特色专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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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是一本还是二本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官网入口地址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入口:
湖北经济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在哪里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指的是什么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 教务处遵循高等教育教学的规律进行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还包括研究教学管理规律,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以及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等;注重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师生的积极性,保证了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讲究教学管理的方法,注重现代管理方法手段的应用,努力推动教学管理的科学、规范。
教务处现设5个科室,即教务与教材管理办公室、学生注册与学籍管理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教学评估与督导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15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3人。
湖北经济法商学院教务系统怎么进
湖北经济法商学院教务系统进入方式:
在百度搜索引擎是输入“湖北经济法商学院”。
学校官网主页进入
然后左边有校内入口和校外入口,官网主页点教务管理系统
第一步,选择分类,例如学生
第二步,输入正确用户名和密码。输入验证码。
第三步,登录
提示:账户名错误情况请询问辅导员
扩展资料:
1、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为学生的发展创造条件。学院设立了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符合条件的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专升本”考试,继续完成湖北经济学院或其它学校本科段学习。学院重视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同美国俄亥俄大学、俄克拉荷马基督大学和法国克莱蒙费朗第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拓展了更加宽广的求知平台。
3、展望未来,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将充分发挥新机制的优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为地方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做出贡献!
4、学院现已初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模式。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教学,以保障人才培养实现“学历+能力”的目标。
5、学院建立了“四位一体”、“五制并举”的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与评价体系;积极探索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新路子;重视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注重培养学生的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湖北经济法商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经济法商学院官网-教务处系统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务处电话
一、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学籍管理办公室
办公电话:81977079
教学运行办公室
办公电话:81973877、81290785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办公电话:81290812
产教融合办公室
办公电话:81973875
招生办公室
办公电话:81973723
科研管理部
办公电话:81973877
二、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简介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是2003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湖北经济学院、湖北亿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作共同举办的非营利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座落在风景秀丽的武汉汤逊湖畔,占地面积500余亩,是一所人文、生态的现代化大学。
建院以来,学院始终坚持走与举办高校——湖北经济学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长期依存、共同发展”的道路,紧盯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逐步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法学、文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开设有29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在校生规模稳定在10400人。
学院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提升”和“共享一批、引进一批、签约一批”的思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方法技术娴熟的教育教学团队。现有教师535人,其中专任教师485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59人,占比53%;“双师型”教师92人,占比19%。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围绕“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发展战略,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专业综合改革、课程质量建设、实践创新能力培养、课堂理论教学的同时,广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活动,全面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学院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着力完善学院治理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和发展保障体系,加强内涵建设,建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质量文化,形成了“社会声誉优良,知名度高;专业建设强化,集中度高;招生就业稳定,满意度高;校企合作深入,契合度高;学生管理细实,精准度高;教学资源完善,共享度高”的办学特色。15年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和输送了3万余名人才。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电话是多少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电话为:027-81973792。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招生办公室、教学评估中心和高等教育研究所与教务处合署办公。
教务处现设6个科室,即综合管理与考试办公室、教学运行办公室、实践教学办公室、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教学建设办公室、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工作人员16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4人。近年来,本着“严谨、务实、创新、奉献”的工作作风,通过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加强作风建设、组织文化建设和行政能力建设,教务处已打造成为一支年龄、职称、学历和学科专业结构较为优化、业务精良、素质高、具有较强开拓创新精神的现代教学管理团队。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入口:http://jwc.hbue.edu.cn/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入口:
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的工作程序,完善学生管理、学分认定、成绩转换及毕业审核等相关环节,提升我校教育教学的国际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经济学院与国(境)外高校的交流合作协议,经学校选拔赴国(境)外高校进行交流学习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学校与国(境)外高校签署的交流与合作协议由国际交流处报教务处备案;交流学生选拔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学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派出手续。未经学校审核批准或备案的项目,学校不予承认。
二、申请程序和学籍管理
(一)学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均须经过学校批准,办理赴国(境)外高校学习手续时须提供《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申请表》(附件1,一式4份)。
(二)经批准的学生行前须签订《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项目责任书》(附件2)。
(三)学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国(境)外高校学习的,须办理返校手续,并在所在学院、教务处认定的就读班级继续学习。
(四)学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三、修读课程
(一)学生应按照我校培养方案规定完成各类课程修读学分的要求,在国(境)外高校修读的课程要尽可能与我校本专业应修课程相符。
(二)学生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每学期必须按时向所在学院寄送成绩单,报告学习状况。如学生未及时寄送成绩单,使得学校未能对该生的学籍进行正常管理的,由学生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四、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
学生在国(境)外高校学习所获得的各类课程学分均须我校认定。未经学校批准而自行到国(境)外高校学习的,其学分不予以认定。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学生在国(境)外高校修读课程与学分。若对方学校课程成绩是百分制形式的,按对方学校给出的成绩直接登录;对方学校课程成绩是等级或其它形式的,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赴国(境)外高校学习成绩转换对照表》(附件3)转换成百分制成绩登录。
(一)学生学习期满返校后,向所在学院提出课程与学分转换的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国(境)外高校提供的成绩单原件1份及复印件(正反两面)2份,并附上国(境)外高校课程的教学大纲。学生申请成绩转换的截止时间是学生返校时所在当前学期开学的第6周,逾期不予办理。
(二)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以下简称“教学院长”)根据学校相应培养方案对该生在国(境)外高校所修课程进行审核认定。
(三)学生根据认定结果填写《湖北经济学院赴国(境)外高校学习课程成绩转换表》(附件4)并送交教学院长审查、签字。
(四)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将认定后可转为我校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课程(包括课程名称、成绩以及学分/学时数)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同时将该生国(境)外高校的成绩单复印件、《湖北经济学院赴国(境)外高校学习课程成绩转换表》送教务处备案,学院留1 份成绩单原件存档。每学期第8 周将学生转换后的成绩登录完毕,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五)学生在国(境)外高校所修课程无论合格与否,均要转为我校课程学分。
五、毕业审核
学生在第8学期仍在国(境)外高校学习的,如果国(境)外高校成绩单送达我校时间晚于我校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时间,则教务处先将该生毕业材料送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并原则通过,待学校实际收到该生相应成绩单并具备毕业条件时,再核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学生取得我校毕业证,其毕业信息须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且在湖北省教育厅更新就业平台数据后,学校将依据资格审查信息和湖北省相关的就业政策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七、学生应向学校缴纳赴国(境)外高校学习期间的学杂费。
八、湖北经济学院与美国蒙哥马利奥本大学(AUM)合作本科教育项目学生赴美学习管理办法按教育部批复文件及双方学校协议执行,具体要求见相关表格(附件5(1-4))。
九、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